建議增加篷房的消防設計
針對目前國內沒有相關防火設計要求的情況, 建議篷房類建筑設施在滿足實際使用需求的基礎上, 應充分考慮如下消防安全設計原則。
(1) 專業的搭建, 合適的選材。篷房設施搭建一定要有專業的公司進行, 保證篷房建筑結構穩固安全;篷布材料優先選用阻燃性能較好的材料, 建議委托實驗室進行燃燒性能測定, 推薦采用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材料。

(2) 控制篷房規模, 優化篷房布局。在基本能滿足要求的情況下, 盡可能控制篷房整體規模和面積, 建議按照GB 50016—2014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中四級耐火等級民用建筑防火分區面積600 m2的要求進行控制。
多個篷房之間應考慮一定的防火間距, 防火間距可根據實際情況 (包括帳篷材料、搭建高度、主導風向、最大風速等) 進行計算確定。選取篷房搭建場地時, 應設置在消防車輛可以順利到達的道路附近, 附近易有水源。

(3) 注重安全疏散設計, 強化安全疏散出口。
1)篷房搭建要根據具體的形狀及內部空間布局, 合理設置充足的安全出口供人員疏散;
2)安全出口的數量至少在兩個以上;
3室內任意一疏散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不超過30 m。
(4) 電氣防火與線路敷設。篷房內的電氣設備當貼鄰安裝或布置時, 應采取防火、隔熱保護措施。對于篷房內用電設備的電氣線路及敷設, 建議采用無鹵阻燃型的電線、電纜或者礦物絕緣電纜, 如采用其它普通電線應進行保護做密封處理。

(5) 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。對于使用久、或沒自然采光環境的篷房, 建議在篷房內設置一定數量應急燈具, 保證在火災斷電時能夠為人員疏散提供暫時性的照明疏散環境。
(6) 滅火設施與器材。篷房建筑設施在一般情況下不會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滅火系統以及防排煙系統。建議目前至少在篷房內設置一定的手提式滅火器, 這樣可以保證在發生火災的初期, 內部人員在第一時間通過滅火器進行火災干預和控制。
對篷房建筑設施的消防安全設計,希望使用者對篷房設施消防安全工作有所重視, 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出相應的消費安全原則。保障篷房使用安全。